各专业教研室:
为认真贯彻《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我院自2015届毕业生开始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程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论文)检测对象与网址
检测对象与范围:2016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和格式检测
查重检测网址:http://check.cnki.net/user(学生和教师入口)
http://check.cnki.net/school/(管理部门入口)
格式检测网址:http://210.30.108.106/DissertationFactoryWeb/
二、设计(论文)检测各阶段安排
各专业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安排学生须在5月30日前登录“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完成单篇自检,5月31日系统向学生关闭,学生提交检测毕业设计(论文)及全文(标明引文)中文献报告单电子稿,各指导教师将在6月9日前对设计(论文)进行批量初检,对将设计(论文)中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设计(论文)待修改后将在6月16日前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主任进行复检,并提交简洁中文献报告单纸质版(B5纸),由学生本人、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字生效,附在任务书前装订。其检测结果将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具体6个阶段的安排见下表。
时间点 |
查寻权限 开放对象 |
负责人 |
阶段工作 |
查重结果及处理办法 |
合格 |
不合格 |
第8周至第9周 |
全体毕业生及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 |
组织安排学习检测工作相关文件,指导毕业生填写附件2“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登录系统修改密码并检查名下学生信息。 |
本人上交“诚信承诺书”。 |
限至第10周补交“诚信承诺书”。要求学生及时修改登录信息。 |
5月30日前(截止到第12周) |
全体毕业生及指导教师 |
毕业生本人 |
毕业生本人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查重及核对。各专业教研室制订查重检测和格式检测工作安排。 |
学生查重比低于30%可提交论文正稿电子版和检测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标明引文)中文献报告单电子稿给指导教师。 |
学生本人重新 修改论文。 |
5月30日—6月5日 |
全体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
全体指导教师 |
对本人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检测、格式检测及核对。 |
提交查重合格名单给专业教研室,允许学生进入毕业设计答辩准备工作。 |
重新修改一周后复检。 |
6月6日—6月15日 |
全体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
张广媚 刘海芳 王俊 苗毓海 马明舟邹颖 |
对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和格式检测进行抽检50%,每名指导教师必须抽检到位。 |
准备答辩正式文件装订,由指导教师提交简洁中文献报告单纸质版(B5纸),签署正式查重文件。设计论文正式装订。 |
重新修改两日后分院全面检查。 |
6月16日—6月17日(6月18日-6月25日答辩) |
全体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
徐锋 石华 王俊丹 |
先对重新修改的设计单独检查,再对每个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各抽检10%。 |
允许毕业设计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还须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据实做出评判。 |
直接取消答辩资格,延期一年毕业。 |
6月26日~6月28日 |
全体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
全体指导教师 |
对已经提交的装订好的论文电子光盘和打印数据进行复查 |
存档入库。 数据有细微出入重新打印承诺书替换入正文。 |
查重不合格,追究学生、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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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论文)检测方式
由指导教师汇总待检测论文电子稿后,集中实行在线检测,由教研室主任统一收取初检简洁中文献报告单电子版,上交查重报告,由建筑工程学院毕业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查重性质的认定,报教学管理部备案并将所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初检查重结果进行公示。
四、设计(论文)检测提交要求
1.检测论文格式应符合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要求,以word(2003版)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稿(支持doc格式),所有论文内容(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应全部排版在一个Word文件内,每篇论文电子稿命名格式为“学号_学生姓名_题名”(命名时不需要加双引号,必须是下划线)。
2.如查出抄袭,指导教师不能签署“定稿并打印”,不能签署“同意进入答辩”。
希望各专业教研室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促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断提高。并请仔细查阅以下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处理办法(试行)。
建筑工程学院毕业考核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处理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管理规定,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院决定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
一、检测对象与范围
检测对象与范围: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
二、检测标准
结果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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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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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初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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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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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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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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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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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R≤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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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有抄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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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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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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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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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R 为文章整篇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三、处理办法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复制比R应不超过20%。
2.复制比R小于30%,视为通过初检。
3.复制比为30﹪≤R≤50﹪,学生必须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须再次复检,复制比小于20%方可参加答辩,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
4.复制比R大于50%,经确认毕业设计 (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学生推迟一年答辩,做结业处理。
四、使用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高低应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做出评判。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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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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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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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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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本人慎重承诺和声明:
作为该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已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共同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违纪处分细则补充规定》、《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及《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学生本人承诺已完全了解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设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具体安排并遵守,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活动中,从思想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恪守学术规范,在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未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未篡改研究数据,如有违犯规定的行为发生,我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学院的处理。
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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